举报通道 涉未成年人举报通道
首页推荐 节目点播 节目直播 专栏活动 街镇园区 通知公告 为民服务 信息公开 APP下载

通知

  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根据规定的相关要求,北方网各互动栏目即日起对参与栏目互动的网民手机号进行认证。具体方法为:留言时请先填写您的手机号码和数字验证码,并点击“发送短信验证码”按钮。随后,系统会将验证码发送到您的手机短信中,请您正确填写,方可成功提交留言。

为确保您的留言及时通过审核并尽快得到回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一、您的留言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为有效留言:
1.真实姓名;
2.真实且有效的联系方式;
3.真实且有效的电子邮箱;
4.留言内容有实际诉求且只反映一方面问题。
* 除姓名外,《政民零距离》栏目组将严格保密您的其余个人信息。
二、您的留言如涉及以下内容,将认定为“涉法、涉诉、缠访与敏感问题”不予受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涉及国家机密的留言;
2.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司法程序、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的留言;
3.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单位的留言;
4.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重复提交的留言;
5.虚假、语言模糊、问题阐述不明确的留言;
6.使用侮辱性、歧视性等不文明语言的留言;
7.易引起恐慌、网络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留言;
8.投诉、举报或已在信访部门反映的留言。
三、您的留言如涉及以下内容,将认定为“超范围留言”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留言;
2.不属于现有办理单位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留言;
3.涉及广告内容的留言。
四、留言提交、回复及状态查询:
1.本栏目支持图片上传功能,图片格式可为.jpg、.gif、.jpeg、.png,大小应控制在10M以内;
2.留言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10位数字的查询码,且该查询码已自动发送至您留言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中。使用查询码可随时了解问题处理情况。如查询码丢失,可通过邮箱找回;
3.留言提交成功后,网民可在7个工作日内查询告知性回复结果,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4.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处理的网民留言,栏目会适当延长办理与答复期限,将在一般答复时限内给予告知性的一次答复,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结果性的二次答复;
5.留言被回复后,可通过查询码对办理单位进行“满意度”评价;
6.留言审核与分拨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周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将不审核与分拨。

友情链接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国新闻网 | 凤凰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中国经济网 |中青网 | 国际在线 | 中国广播网 | 天津政务网 | 滨海政务网 | 今晚网 | 深圳新闻网 | 千龙网
|北方网 | 天津网 | 吉林新闻网 | 荆楚网 | 大河网 | 四川新闻网 | 静海区政府 | 静海区人民法院 | 静海检察 | 静海人才信息网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市静海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天津市静海区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津云 津ICP备:2020009126号-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