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团泊新城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发改委、市级联席会议对合作示范区的要求,执行区委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定。
2.研究解决团泊新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统筹研究相关乡镇、街道、单位涉及团泊新城开发建设的工作和事项,根据区委授权作出决定或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
4.负责团泊新城总体规划的组织制定和监督落实。
5.向区委提出团泊新城相关乡镇、街道、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建议。
6.督查检查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定等在团泊新城的贯彻落实情况。
7.抓好所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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