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第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会议文件等材料;整理委员会活动中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组织起草专题调查报告等。
3.负责委员会开展的视察、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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