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静海区委员会
机关主要职责
1.行使区委、团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领导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提出不同时期全区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对全区团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区委助手,完成区委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3.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种青少年活动,加强对全区各级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有关青少年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参与全区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区委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5.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带领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形势和途径,夯实团的工作基础。
7.加强团的干部、团员队伍建设;贯彻“双重管理”的原则,协助党组织选好、配强、管理好基层团干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干部上岗工作;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8.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新风,带领青少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实施希望工程,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旨在救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为主的爱心助学和扶贫帮困活动。
10.负责青年统战工作,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
11.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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