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
1.参与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政议政。
2.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贡献,提高会员素质,培养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分子队伍。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区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4.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5.为会员提供政策、科技、法律、会计、审计、融资、职称评定等信息咨询与服务。
6.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在大力发展商会的同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7.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等,组织会员到先进地区和境外学习考察,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8.增进与各地区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9.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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