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党校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干部培训和党史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2.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处科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团委书记、理论宣传骨干等,负责对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3.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公务员培训有关工作。
4.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6.征集、整理中共静海地方史资料,研究、编写静海地方党史。编纂出版党史书刊。
7.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8.受区委、区政府委托,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重大问题。
9.负责有关对外学术交流、培训、考察、访问等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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