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通道 涉未成年人举报通道
首页推荐 节目点播 节目直播 专栏活动 街镇园区 通知公告 为民服务 信息公开 APP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 通知公告
“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近日,为规范和提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骑车人员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下称“新标准”)。

  网站截图

  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制定了团体标准《电动自行车骑乘头盔安全技术规范》,并鼓励企业采纳实施。新标准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3月10日组织召开会议,向重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企业、电动自行车企业及相关销售商宣贯新标准。

友情链接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国新闻网 | 凤凰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中国经济网 |中青网 | 国际在线 | 中国广播网 | 天津政务网 | 滨海政务网 | 今晚网 | 深圳新闻网 | 千龙网
|北方网 | 天津网 | 吉林新闻网 | 荆楚网 | 大河网 | 四川新闻网 | 静海区政府 | 静海区人民法院 | 静海检察 | 静海人才信息网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市静海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天津市静海区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津云 津ICP备:2020009126号-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