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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注意!违规低速电动车,交警蜀黍“盯”上你了!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静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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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违规低速电动车

  交警蜀黍“盯”上你了

  日前,静海区梁头镇联合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子牙大队开展了违规驾驶低速电动车、三轮车执法宣传活动。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您现在驾驶的车辆属于违规车辆,请您不要驾驶上路。”子牙大队民警陈文华拦下违规上路的低速电动并对车主说到。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违规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并对本市既有违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7年4月30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过渡期后(自2027年5月1日起),违规低速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在开展执法活动的基础上,工作人员还耐心地向群众讲解《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疏堵结合、宣教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知晓率和普及率,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氛围。

  梁头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孙超表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要求,接下来,梁头镇还将联合交管、市场监管、村级形成四级联动,全方位整治违规低速电动车涉及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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