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友岭等提交的辞职请求,依据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岳友岭、岳军武、张士左、郝会连、刘家成、缴万鹏、张佩林辞去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代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以上人员代表资格终止。依据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和地方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岳军武、张士左、刘家成、缴万鹏的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士左的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岳军武的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缴万鹏的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家成的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佩林的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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