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静海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恩海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殿密、高文智、潘玉新、徐宗佩出席。副区长张永涛、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劲姿,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关于设立区和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换届政策。组织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逐条解读政策,确保全员覆盖、全面掌握。要严守换届纪律。坚决落实“十严禁”要求,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稳妥进行,选出人民满意的代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开展选民登记等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选民的合法权利。要发挥表率作用。常委会委员要增强政治意识、落实法定职责,在换届选举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政治坚定、尊崇法治的良好形象。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静海区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天津市静海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区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5年区级决算和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强调,要坚定高质量发展信心,不折不扣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编制、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的全链条统筹衔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更加精准高效开展审计监督,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提升效能”的闭环机制,以人大、财政、审计协同发力护航全区“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检查《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书面),关于研究处理检查《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书面),关于研究处理检查《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书面),关于研究处理对2025年度天津市静海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研究处理对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研究处理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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